更多服务
哪些情况可以算工伤?
日期:2022-03-25 浏览
    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:

    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

    (二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性或者扫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

    (三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

    (四)患职业病的;

    (五)因工外出期间,因为工作原因,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着落不明的;

    (六)在上放工途中,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;

    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划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

    同时,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,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视同工伤:

     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;

    (二)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;

    (三)职工原在军队服役,因战、因公负伤致残,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,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。